您好,欢迎访问优校网! 收藏本页 手机访问
今天是:
jǐng bǔ

警捕


  • 拼音jǐng bǔ
  • 注音ㄐ一ㄥˇ ㄅㄨˇ



⒈ 戒备和搜捕。

⒉ 泛指警察事务。

⒈ 戒备和搜捕。

《元典章·吏部五·捕盗官给由例》:“路府州县达鲁花赤管民正官,常切用心警捕,毋致盗贼生发。”
《元典章·礼部二·巡检公服》:“巡检之名品,係流外之职,所掌从九品印信,专以警捕盗贼,不为不重,合依前例,准令製造。”

⒉ 泛指警察事务。

康有为 《上清帝第六书(应诏统筹全局折)》:“每县设民政分局督办,派员会同地方绅士治之;除刑狱赋税暂时仍归知县外,凡地图、户口、道路、山林、学校、农工、商务、卫生、警捕,皆次第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