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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kè fèng

克俸


  • 拼音kè fèng
  • 注音ㄎㄜˋ ㄈㄥˋ

  • 繁体剋俸


⒈ 扣减薪俸。

⒈ 扣减薪俸。

《金史·百官志四》:“旧制,凡监临使司、院务之商税,增者有赏,亏者剋俸。”
《金史·百官志四》:“﹝ 大定 ﹞二十年,詔十万贯以上盐酒等使,若亏额五厘,剋俸一分。”
《金史·百官志四》:“﹝ 大定 ﹞二十三年,以省除提控官、与运司置司处,亏课一分剋俸一分,其罚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