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优校网! 收藏本页 手机访问
今天是:
chè àn

彻案


  • 拼音chè àn
  • 注音ㄔㄜˋ ㄢˋ

  • 繁体徹案


⒈ 见“彻案”。

⒈ 亦作“彻桉”。撤去食案。

《新唐书·礼仪志六》:“皇帝乃饭,蕃主以下皆饭。彻桉,又行酒,遂设庶羞。”
宋 欧阳修 《答陈知明书》:“某昨在 广陵,一相见於众人中,未有相知之意。及食,将彻案,方接足下以言,而始知其非众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