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府兵制
[ fǔ bīng zhì ]
⒈ 起于西魏、行于北周和隋,兴于唐初的一种兵制。宇文泰掌握西魏政权时所创立,其制为:置六军,合为百府,分属二十四军开府,选拔体力强者充府兵,另立户籍。隋代府兵户籍改属州县。唐初整顿成为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府兵终身服役,征发时自备兵器资粮,定期宿卫京师,戍守边境。自唐高宗时起因府兵负担过重等原因,渐见其弊,至天宝八年(公元749年)折冲府(唐代府兵制军府的总称)无兵可交,府兵制已名存实亡。参阅《新唐书·兵志》。
引证解释
⒈ 起于 西魏 、行于 北周 和 隋,兴于 唐 初的一种兵制。 宇文泰 掌握 西魏 政权时所创立,其制为:置六军,合为百府,分属二十四军开府,选拔体力强者充府兵,另立户籍。 隋 代府兵户籍改属州县。 唐 初整顿成为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府兵终身服役,征发时自备兵器资粮,定期宿卫京师,戍守边境。自 唐高宗 时起因府兵负担过重等原因,渐见其弊,至 天宝 八年(公元749年)折冲府( 唐 代府兵制军府的总称)无兵可交,府兵制已名存实亡。参阅《新唐书·兵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