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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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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⒈ 公认的第三者在争端两方间进行裁定公断。

仲裁委员会。

arbitration;

⒈ 双方争执不决时,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也叫公断。

李大钊 《新纪元》:“虽然也曾组织过什么平和会议,什么仲裁裁判,但在那里边,仍旧去规定杀人灭国的事情。”
刘少奇 《关于白区职工运动的提纲》:“在原则上我们当然反对国民党的强迫仲裁,但是,为着争取群众斗争的胜利,对于国民党的‘调解’与‘仲裁’,在事实上我们不应该完全拒绝。”
范文澜 《中国近代史》第三章第一节:“《巴黎和约》之后, 拿破仑三世 成为当时 欧洲 最高的‘仲裁者’。”

⒈ 双方发生争执时,将争执事项交与第三者或法院进行评断裁决。

如:「国际仲裁」、「法院仲裁」。

评断 评议

英语arbitration

德语Arbitrage (S)​, Entscheidungsinstanz, Entscheidung (S)​, Schiedsverfahren (S)​

法语arbitrage (dro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