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优校网! 收藏本页 手机访问
今天是:

刑的组词

刑字的常见组词有:僭赏滥刑、真刑、至刑、执刑、中刑、竹刑、贼刑、造刑、正刑、髡刑、莅刑、直刑、政刑、杖刑、攒刑、追刑、自刑、诛刑、专刑、黥刑、渥刑、磔刑、亵刑、作刑、罪刑、五刑、重刑、谳刑、主刑、严刑峻制、严刑峻法、严刑、以刑致刑、以刑去刑、淫刑、威刑肃物、议刑、政简刑清、野刑、仪刑、阴刑、笞刑、饬刑、鹑刑、义刑义杀、义刑、黩刑、燔刑、游刑、冤刑、还可以根据词语的字数、字的位置、组词是否为成语来分类查看组词信息。

刑字相关信息

  • 拼音xíng
  • 部首
  • 总笔画6画
  • 统一码5211
  • 五笔GAJH
  • 仓颉MTLN
  • 郑码AEKD
  • 四角12400

刑xíngㄒㄧㄥˊ 对犯罪的处罚:~罚。~法。~律。~事。执~。服~。 特指对

含刑字的词语和解释

词语拼音/解释
酷刑 ⒈ 残酷的刑罚。 英 cruel punishment; torture; ⒈ 残酷的刑罚。 引 《史记·李斯列传论》:“斯 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 高 邪説。” 唐 柳宗元 《封建论》:“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 碧野 《难忘的岁月》:“在狱中,他不肯解下他的红领带,在酷刑中,他也坚持戴着红领带。” ⒈ 酷虐残暴的刑罚。 引 《史记·卷八七·李斯传·太史公曰》:「持爵禄之重,阿顺苟
滥刑 ⒈ 过量的刑罚;任意判罪或施刑。 ⒈ 过量的刑罚;任意判罪或施刑。 引 宋 陆游 《邵武县兴造记》:“善无滥刑,恶无佚罚。”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刑部·罪臣孥戮》:“虽谋叛非实,然 鸞 稔恶穷凶,天下共恨,故不以为滥刑。” 《清会典事例·刑部·辩明冤枉》:“民人控告官员营私枉法,滥刑毙命各案,俱令率同司道等亲行研审。” 《老残游记》第十七回:“请传諭 王 刚 二令,不得滥刑。” ⒈ 刑罚无度。 引 唐·魏征〈论时政疏〉四疏之二:
刑仵
严刑峻法
刑奄
威刑肃物
宽刑 ⒈ 宽缓刑罚。 ⒈ 宽缓刑罚。 引 《国语·吴语》:“吾修令宽刑,施民所欲,去民所恶,称其善,掩其恶,求以报 吴。” 《敦煌变文集·李陵变文》:“母既非罪,伏乞宽刑。” 《三国演义》第六五回:“法正 曰:‘昔 高祖 约法三章,黎民皆感其德。愿军师宽刑省法,以慰民望。’”
徒刑 ⒈ 刑罚名。将罪犯拘禁于一定场所,剥夺其自由,并强制劳动。其名始于北周。今分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 英 imprisonment; prison sentence; ⒉ 服刑期。 例 判十年徒刑。 英 term of imprisonment; ⒈ 刑罚名。将罪犯拘禁于一定场所,剥夺其自由,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其名始于 北周,并列入“五刑”之一。年数为一至五年, 隋 改为一至三年, 唐、宋、元、明、清 因之,惟刑等有所不同。今分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期限为六个月以
怀刑 ⒈ 谓畏刑律而守法。 ⒈ 谓畏刑律而守法。 引 《论语·里仁》:“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朱熹 集注:“怀刑,谓畏法。” 明 王錂 《寻亲记·枉招》:“难保 曾参 不杀人,早难道君子的会怀刑。”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霍女》:“黄 见艷丽忽投,惊惧不知所为。 黄 素怀刑,固却之。” ⒈ 畏法。 引 《论语·里仁》:「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聊斋志异·卷一〇·葛巾》:「然因伏床之恐,遂有怀刑之惧。」
刑害
非刑 ⒈ 酷刑,在法律规定之外的刑罚。 例 非刑相加。 英 brutal torture; ⒈ 不合刑律。 引 《左传·襄公六年》:“同罪异罚,非刑也。” ⒉ 在法律规定之外施行的残酷的肉体刑罚。 引 《警世通言·金令史美婢酬秀童》:“我实不曾为盗,你们非刑吊拷,务要我招认。” 《醉醒石》第八回:“王抚 便将他非刑逼拷,打死平民,纳贿诈财。” 罗广斌 杨益言 《红岩》第十五章:“在 渣滓洞 对 江姐 进行非刑拷打,很显然,这是敌人疯狂的报复!”
禹刑
绞刑架 词语解释 绞刑架 [ jiǎo xíng jià ] ⒈ 见“绞架”。 引证解释 ⒈ 见“绞架”。
能刑
判刑 ⒈ 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罪犯以刑事处分。 英 sentence; ⒈ 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罪犯以刑事处分。 引 巴金 《小骗子》:“我们的小骗子却给关进了班房,等候判刑。” ⒈ 被法院判定刑罚。 例 如:「走私贩毒嫌犯已经被法院判刑,就要移送监狱,。」 英语 to sentence (to prison etc)​ 德语 (zu einer Strafe)​ verurteilen (V)​ 法语 condamner, condamnation
刑辟
详刑寺
赏刑
磔刑
诛刑
峻法严刑 词语解释 ⒈ 峻:严酷。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
刑迹
军刑 ⒈ 军中的刑罚。 ⒈ 军中的刑罚。 引 《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五曰国刑,上愿纠暴。”
追刑
刑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