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宪 |
⒈ 礼仪和法令。 ⒈ 礼仪和法令。 引 《荀子·劝学》:“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飡壶也,不可以得之矣。” 《后汉书·曹褒传》:“朝廷礼宪,宜时刊立。” ⒈ 礼仪和典制法令。 引 《荀子·劝学》:「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 《后汉书·卷三五·曹襃传》:「朝廷礼宪,宜时刊立。」 |
朝宪 |
⒈ 朝廷的法令、制度。 ⒈ 朝廷的法令、制度。 引 《梁书·文学传下·谢几卿》:“然性通脱,会意便行,不拘朝宪。” 《陈书·华皎传》:“时南州守宰多乡里酋豪,不遵朝宪。” 唐 王勃 《益州夫子庙碑》:“刑之根本,上祗朝宪,下奉藩维。” ⒈ 朝廷的法则。 引 《梁书·卷五〇·文学传下·谢几卿传》:「然性通脱,会意便行,不拘朝宪。」 |
风宪 |
⒈ 风纪法度。 ⒉ 古代御史掌纠弹百官,正吏治之职,故以“风宪”称御史。 ⒊ 泛指监察、法纪部门。 ⒋ 庄严整饬;威风。 ⒈ 风纪法度。 引 《后汉书·皇后纪序》:“爰逮 战国,风宪逾薄,适情任欲,颠倒衣裳,以致破国身亡,不可胜数。” 唐 窦常 《和裴端公枢芜城秋夕简远近亲知》:“汉 廷风宪在,应念匪躬人。” 孙中山 《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中国 从古以来,本有御史臺主持风宪,然亦不过君主的奴僕,没有中用的道理。” ⒉ 古代 |
作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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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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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宪台 |
词语解释 大宪台 [ dà xiàn tái ] ⒈ 明代称从三品巡抚为大宪台。详“大都宪”。 引证解释 ⒈ 明 代称从三品巡抚为大宪台。详“大都宪”。 |
台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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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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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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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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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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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宪 |
⒈ 明代称巡抚从三品为大都宪。 ⒈ 明 代称巡抚从三品为大都宪。 引 清 梁章鉅 《称谓录·巡抚·大都宪》:“李日华 《官制备考》:‘巡抚从三品称大都宪、大宪臺、大柱国。’案 李日华 明 人,此盖 明 制。” |
宪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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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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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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佥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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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宪 |
⒈ 指御史大夫。 ⒈ 指御史大夫。 引 唐 薛用弱 《集异记·齐琼》:“唐 禁军大校 齐琼 者,始以驰骋大承恩宠,以是假御中衔,至於剧宪。” |
宪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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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宪 |
⒈ 谓作出惩处决定;定罪。 ⒈ 谓作出惩处决定;定罪。 引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徐中丞》:“凡讞,决宪於辕垣,絶人影射。” |
宪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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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 |
⒈ 以宪法限制君主权力的政治制度。可分为议会制与二元制两种。 ⒈ 以宪法限制君主权力的政治制度,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可分为议会制与二元制两种。 引 伧父 《立宪运动之进行》:“清 政府欲利用立宪説,以消弭其患,其采用君主立宪制之本意,尤以此为多。” ⒈ 以君主为国家元首,而实际政治由首相所领导的内阁主持的政治制度。如英国、日本等。 |
贰宪 |
⒈ 古代中央设御史台,为国家监察机构,也称宪台。长官为御史大夫,也称风宪官。其副职则称贰宪。 ⒈ 古代中央设御史台,为国家监察机构,也称宪台。长官为御史大夫,也称风宪官。其副职则称贰宪。 引 元 许衡 《贺赵松涧除行台治书启》:“恭审北闕传宣,南臺贰宪,横榻异数,沐雨露於九天;簪笔总权,凛风霜於十道,小人破胆,君子弹冠。” |
时宪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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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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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宪 |
⒈ 执掌法令。 ⒈ 执掌法令。 引 唐 刘禹锡 《祭福建桂尚书文》:“秉宪朝右,剖符江壖。” 《明史·瞿式耜传》:“曹于汴 宜秉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