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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

辽宁

艺术类 本科 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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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从事高等艺术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始建于2000年1月,2003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200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学校——大连艺术学院(学校代码为13599);2011年5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大连艺术职业学院成建制并入大连艺术学院。

大连艺术学院(代码13599)坐落于“浪漫之都”大连。学院始建于2000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设有音乐学院、乐队学院、戏剧影视与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美术学院、服装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分院,设有49个本专科专业,其中包括31个本科专业和18个专科专业,在校学生一万三千余名。

学校现有教师864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师520人,外聘教师344人,有高级职称教师36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94人。自有专任教师中有行业工作经验的“双师型”教师168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4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学校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需要出发,全面加强质量建设,走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艺术教育成功之路。

注重文化建设。自2003年开始,学校多次组织了全校教工教育思想大讨论。2009年在总结办学经验时,发动全校研究凝练出“明德精艺、崇实尚美”的校训。同年,提出了“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

教学、一切为了学院发展”的“三个一切”办学理念。针对学校的特点还概括提出了学校的学风、教风、校风,并将办学理念内化为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行为方式,以文立校,以文化人。

突出质量建设。学校坚持以质量建设为核心,以教学改革促发展。曾荣获两届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其中一等奖3项。建有省级精品课6门,出版主编教材89部。承担省级教改课题69项,获省级教育技术成果奖34项。

完善制度建设。遵循“制度带有根本性”的理念,学校在制度建设上认真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建章立制。截至2015年9月,学校健全和完善了综合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后勤管理四个方面的《规章制度汇编》,共计24大项、261小项、约58.3万字,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学校治理体系。二是依规治校。学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形成了“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始有终、凡事有精细过程、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校园制度环境。

优化条件建设。条件建设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建校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教学条件建设,到2016年6月,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586.41万元,生均4698.25元。2014至2016三个学年教学仪器设备值新增比例分别为:22.35%、14.50%、17.9%。纸质图书99.6113万册,生均83.77册。新校区校园网于2013年9月建成,能满足教学和学生的基本需要,所有教学条件均达到国家标准。

艺术实践教学是学院的办学特色。学院设有健全的实践管理体系,改革实践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实践实训设施设备保障,探索创新型的实践教学模式,搭建多重社会实践平台。学生在专业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国际民族音乐节、中国音乐金钟奖等国内外权威顶级的专业赛事中,多次摘金夺银。在中国中央电视台每年举办的十几次重要演出中,学院师生都出色完成台上演出和幕后编辑工作,从而赢得视台的多次书面致谢。学院春夏秋冬“四季情韵”音乐会,连续举办六年,已形成当地文化品牌。学院原创的“和平三部曲”(《汤若望》 《樱之魂》 《和平颂》)先后登上国家大剧院和北京人民大会堂接连上演,带动二十余个专业、台前幕后近四千名学生参与,极具影响力的演出效果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赞誉。

学院重视创新创业工作,成立了大连艺术学院文化科技创意园,为学生提供优质创业平台。2013年学校被列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单位”,2016年学校获批为“辽宁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被授予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被科技部评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2018年7月,学院进入国家教育部评定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所高效”序列。

“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教学、一切为了学院发展”是大连艺术学院的办学理念,“明德、精艺、崇实、尚美”的校训是大艺人的人生信条。大连艺术学院将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已任,继续打造优势,创新发展,努力办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艺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