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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区小升初入学条件及方式汇总

发布于:2023-02-10 14:49浏览量:11284文/周思伶

延庆区2022年初中入学条件及方法

(一)本市户籍初中入学

2022北京延庆区小升初入学条件及方式汇总

(1)在我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对其适龄学生人数、学生居所、院校遍布、学校规模等方面调查的基础上,划分院校业务范围。城区中学坚持“房产证明和户口本”统一、不统一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接收其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入校。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升上所在乡镇中学或寄宿制学校。

(2)申请到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上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入读小学提交申请,经学籍所在区教委、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将转至接收区入校服务系统并安排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存其初中入学资质。

(3)从外地小学毕业的延庆户口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持全家户口本与在延具体居所居住材料,到区教委登记后,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委继续实行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向每一所公办初中校定向投放招生人数),激励农村地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乡镇的中学入读。

(二)按本市户籍看待初中入学

以下非本市户籍人员儿女按本市户籍看待,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1.区台办评定的台胞儿女;

2.区侨务单位评定的华侨子女;3.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单位评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儿女;

4.符合随军入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儿女;

5.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6.父母一方拥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须自行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数据采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后能打印信息采集表。持表和相关材料到所属招生范围之内小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非本市户口初中入学

(1)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口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拟在本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持在延打工就业材料、在延具体居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本、北京市暂住证,到居所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入学资格,成功后,到区教委确立的院校联络入读。

(2)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口毕业生,因父母住址在本市内变化,到当地其他区入读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区教委中教科进行登记。

(3)不是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口学生,因父母在本区工作或居住,必须在本区接纳初中教育的,由父母提供在延打工就业证明、在延具体居所居住证、全家户口本、北京市暂住证到居所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查,成功后,到区教委中教科登记入学信息,学生到区教委确立的院校联络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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