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国语学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是一所全寄宿制学校。校训为"博学、雅正、融和具有岭南文化风格的中国书院式高水平、高品位全国一流的外国语学校。立足广州市、面向珠三角、辐射华南地区提前批独立招收外语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小学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广州市教育局将支持学校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争取到教育部给予高考的保送优惠政策,同时将通过引进一流的外籍教师和国际部的国际合作项目与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的国际一流大学开展广泛合作,为高中毕业生开通直达国际一流大学的直通车。广州外国学校将以一流的办学理念、一流的设施设备、一流的教师队伍,并通过一流的管理办成全国一流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品味的外国语学校,为高等院校输送文、理并重、综合素质高、外语能力和发展后劲强、具有世界意识和视野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广州外国语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寄宿制完全中学。注册地址在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东侧,即南沙滨海新城的中心区蕉门河岸边,学校占地面积269亩,建设规模和功能以现行的省一级完全中学标准并有所提高为原则,首期规划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00名学生。坚持"发展外语特长;坚持文理并重;注重国际交往"方针;走"以人为本,以校为本,强化软件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创建办学特色,走彰显学校个性之路;打造质量品牌,走建设精品学校"之路。
教师在学校办学中居主人翁地位,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营造和形成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风气和氛围。学校必须依法保护、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学校教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编制标准,应根据外国语学校实际需要(外语教学分小班教学和全寄宿制)应高于普通重点中学;外语教师的需要应充分考虑小班教学、开展各种外语课外活动的实际需要。外国语学校任教的外语教师发音要好,口语能力要强,适合做中学教学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外籍教师担任教学工作。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聘任制。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并支持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教务科负责制定各类科研活动管理规范,指导并督促落实课题研究工作。学校在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实行结构工资制,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依据教师目标管理评价方案,学校每学(期)年对教师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考核评价。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及管理、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依法维护离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办公室、工会负责离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