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十中学,坐落在美丽的市区小岛、三江六岸的怀抱之中。学校前身是市二小、三小、十二小附设初中班。1972年9月11日根据当时市教育局的决定,将这三间小学附设初中班合并,定名十中,为全日制初级中学,校址设在原十二小。1974年秋迁至现址(解放路49号之一),并开办高中班,成为全日制完全中学。根据韶关市教委的决定,1999年高中停止招生,学校又成为全日制初级中学。
学校是直属韶关市浈江区领导的普通中学,省一级学校,是韶关市目前唯一的一所“普及法律常识”示范学校。现有教学班18个,学生1300多人。
校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校园占地面积为456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904.55平方米,教学、行政和生活用房的主体是2栋教学楼、1栋实验楼、3栋办公楼和2栋教师宿舍,学校办学条件较完善,设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符合省规范化标准的教学课室和各专用课室。
学校领导班子睿智进取,教师善教乐教,在职教职工82人,其中高级职称36人,占41%,中级职称30人,占42%;教师中本科学历48人,专科学历21人;教师先后有30多人次被评为全国、省、市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