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剑桥第三中学校是1999年经哈尔滨市教委批准,由东方剑桥教育集团创办的一所民办全日制完全中学。原校址位于香坊区珠江路013号,为80年代初的建筑,其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陈旧,功能室不全。生均建筑面积和校园操场面积均不达标。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以来,集团和学校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大力增加投入,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2007年以来,集团先后投资了近千万元,对原教学楼进行全面维修和改造,更新了微机室、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等。但是由于办学空间的局限,使得学校的办学条件距离标准化的要求还有明显的差距。2011年10月,学校搬迁到位于哈平路239号、集团自筹资金3200万元新建中学校区之后,实现了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学校现拥有17649㎡的教学楼、12672㎡的宿舍及3000㎡的学生食堂,校园及操场占地面积15000㎡。学校各有2套标准的理、化、生实验室、微机室和语音室、音乐教室、美术室、阅览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家长接待室、心理辅导室及校医室等。各教室全部装设多媒体教学设备。学生宿舍可容纳1680人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备有58台通勤车,开设36条通勤线路,保证师生的通勤需要。学校食堂经济实惠、服务优质,可供3800人就餐。
随着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办学规模逐年扩大,由建校初期的21个班,1216名学生扩大到现在的74个班,3480名学生。现已成为哈尔滨市一所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民办完全中学。现有教职工334人,其中一线教师226人,教师平均年龄39岁。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育专家于松岭教授任董事长。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常翠萍担任校长,另有副校长4人,校级干部平均年龄45岁。
建校以来,学校发扬“艰苦奋斗、务实创新”的剑桥精神,始终坚持以“办出质量、办出规模、办出信誉”,创办家长及社会满意的品牌学校为目标,始终坚持办学不以盈利为目的。近几年,学校在实施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贯彻“办学要注重社会效益,注重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对部分学生实行减免费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一是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宿费和通勤费,避免了因交费困难而辍学的现象发生(如上学期高三毕业生于浩,因父母离异等原因成为弃儿。为保证其完成学业,学校免收了他初四至高三共四年的学费、宿费及餐费,免费总额达42,000元。今年高考他被绥化学院录取,成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二是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减免部分学费。近三年共减免费1500多人次,减免费总额近500万元。三是设立奖学金制度,几年来已有565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学金。学校多次被省、市、区教育系统评为先进学校及哈尔滨市一类初中学校。2012年,被评为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