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古文〕𠤬【唐韻】府良切【集韻】分房切,𠀤音方。【說文】受物之器。【肯棨錄】一斗曰匚。【六書正譌】本古方字,借爲受物器。【六書故】匚,器之爲方者也。
又通作筐。【通雅】匚爲古筐。
又【集韻】放古作匚。註見攴部四畫。
受物之器。象形。凡匚之屬皆从匚。讀若方。𠥓,籒文匚。府良切
(匚)受物之器。此其器葢正方。文如此作者、横視之耳。直者其底。横者其四圍。右其口也。廣韵曰。或曰受一斗曰匚。按囗部云。囿、規也。今人皆作圜、作圓。方、本無正字。故自古叚方爲之。依字、匚有榘形。固可叚作方也。象形。凡匚之屬皆从匚。讀若方。府良切。十部。
(𠥓)籒文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