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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韻】力置切【集韻】【韻會】良志切【正韻】力地切,𠀤音利。【說文】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徐鍇曰】吏之治人,心主於一,故从一。【書·胤征】天吏逸德,烈于猛火。【禮·曲禮】五官之長曰伯,是職方,其𢷤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左傳·成二年】王使委于三吏。【註】三吏,三公也。
又【韻會】府史之屬亦曰吏。【周禮·天官·大宰】八則,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前漢·百官公卿表】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爲長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爲少吏。【註】師古曰:吏,理也。主理其縣內也。
又姓。【正字通】漢吏宗,王莽時人。
又【五音集韻】神至切,音示。奉也,職事也,勞也。 【說文】本作叓。
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聲。力置切〖注〗徐鍇曰:“吏之治人,心主於一,故从一。”文五 重一
(吏)治人者也。治與吏同在第一部。此亦以同部曡韵爲訓也。从一。从史。此亦㑹意也。天下曰从一大。此不曰从一史者。吏必以一爲體。以史爲用。一與史二事。故異其詞也。史者、記事者也。史亦聲。凡言亦聲者、㑹意兼形聲也。凡字有用六書之一者。有兼六書之二者。力置切。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