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或执掌法令。 2.执法的官吏。王莽时曾改御史为“执法”。 3.星名。
词语解释:1.官名。两汉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唐制在府曰法曹参军,在州曰司法参军。宋沿唐制,诸州置司法参军。元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七》。 2.星官名。 3.现指检察
词语解释: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