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十六年九月十四日,臺灣省政府首長會談決議,為因應臺中地區工商業發達及人口快速成長,配合國中畢業升學及社會發展的需要,於台中市增設高級中學。次年三月二十八日成立籌備處,八月十二日由臺灣省政府邱前主席核定本校校名為「臺灣省立臺中文華高級中學,並於七十八年七月一日正式設校。
本校位於臺中市文心路三段,總面積三.六七二二公頃。籌備處成立後,即委請私立逢甲大學建築系主任王教授小璘等進行校區整體規劃,校舍初期工程由省住都局負責,經徵圖由台北市林東益建築師設計,在指導委員會及規模小組精心籌劃下,展開創校工作。
民國七十八年文華高中正式參加台中市省中聯招,該年招收十一班五百一十一名女同學。設校之初,因校舍仍於規劃階段,故先商借臺中二中校舍授課。短短一個暑假,教務、訓導、總務、輔導、人事、會計各處室忙著制定規章、制度、計畫,購置設備,設計校服,徵求校徽,譜校歌,擬定校訓,釐定目標及樹立學風等工作。
第二年開學由於部分文華校區大樓及宿舍已完工,即搬回本校上課。這一年中,共二十七班的學生,侷限於「敏學樓」、「善群樓」兩棟大樓,直至八十年九月第一~三期校舍完成,教職員工辦公室、學生教室重新規劃,校區之規模漸趨完善。政府因應臺中地區工商業發展,人口快速成長的需要,為擴大國中畢業生升學管道,於民國七十六年擇選位於臺中市的文高十三號預定地,增設本校。次年三月廿八日奉台灣省政府核准籌設,嗣於十二月廿九日經教育部门核准設校,而於民國七十八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